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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历掺水将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
时间:2007年12月15日 作者:

  “曾任校学会主席”“获过多项奖励”……今日,太原人才大市场招聘会上,针对一些求职者的简历“掺水”现象,有关人士呼吁找工作应诚信,同时提醒求职者,明年1月1日《劳动合同法》实施后,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。

  太原人才大市场工作人员表示,如今为简历做手脚的现象普遍存在,很多人认为招聘单位也常抬高“身价”忽悠,这样做并无不妥。对此,山西人才市场人力资源专家表示,诚信是立身之本,找工作时,若冲破诚信道德底线,那么诚信度只会越降越低。而实际上,用人单位更看重的是求职者的人品和工作态度。

  同时专家提醒,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的《劳动合同法》中明确指出:“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,劳动者应如实说明。”这意味着,签订劳动合同后,若发现劳动者求职简历造假的,用人单位可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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